易评助手:优化电商与实体店关系的法律建议,如何实现双赢?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处理电商与实体店的关系,提一点个人建议。
实体店正在不断被电商击败,这是事实。
根源就是实体店在价格上永远都不会比电商有优势,因为实体店从进货到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有一个时间过程,进货价是固定的,人工、房租、水电、税费等也不会有大的变化,房租、人工还可能上涨。
电商不同,不用进货、囤货,卖家接了单才交由厂家发货,他的商品价格随时都可以变化,更不用说像唐艺那种网红,可以把厂家代表拉到她的直播间,前一秒云南白药牙膏还是三十元一支(打比方),后一秒可以降到二十元一支。在她吆喝这几分钟,很有可能有几位消费者正边刷手机边进电梯要下楼买一支他用惯的三十元一支的云南白药牙膏,电梯下到一半,唐艺的直播间降到二十元一支了,而楼下便利店绝处不可能有这样的价格变化,我还去个毛啊,直接手机下单得了,你让实体店怎么跟电商竞争?
那么我们可以关掉所有的实体店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反过来电商也不可能取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办法是有的,“易评助手”的观点是首先把商品的生产厂家分为两大类,让他们自己选择,一类是产品只供给实体店,不允许有一件商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一类是专门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云南白药认为网红可以显著提高销量,那你就专注于电商,并尽量少点或者干脆不在实体店进行销售了(自家的直营店自便),而另一个厂家如果认为实体店的重要性非常高,那你就要放弃电子商务渠道。如果选择电子商务渠道供应链中的厂家还供货给实地或选择国内零售市场出售之又发现可查看您的产品,即应当受到重罚。“易评助手观察到”这种制度能有效减少两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情况。
当然,这个方式也可以不“易评助手推测”是一刀切的方法口子可开。如果生产厂家愿意花时间,同时想兼顾两种营销模式,则需给予经销者充分知情权并接受一定约束条件。如以线下零售为主,需要保证定期如三个至六个月以来,在各个平台上的售价不得低于所提供本身存储陈列设施售价。而反过来说,以网络为主的平台,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后,应给予经销合作伙伴更大的灵活度及合理预警措施,为其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从而促进更加健康和平衡的发展趋势。
同样,以线上平台为优先考虑搭建企业形象的话,则需要对生厂业务深入分析受益成本决定是否继续做进一步投入。当相互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有助于实现彼此双赢且保障客户利益以及服务品质。因此,通过这一模式,无论是在体验便利方面依旧针对每项功能化专业领域设计优化,当需要合规现行法规引导考核机制,只希望将更多价值回馈给终端消费者,使双方盈利共赢局面呈现在每个环节中。

